lch 2002年08月22日 08:46
星等表示星星相对亮度强弱的等级。
早在公元前二世纪,古希腊天文学家喜帕恰斯(旧译伊巴谷)编制星表(其表上有1022颗恒星)时,曾按亮度把恒星分为6个等级,他把大约20颗最亮的星定为“1等星”,次亮的称为“2等星”,依次类推,勉强能见到的星定为6等星。
一般说来,目视星等数越大,表示星的亮度越小。星等表示天体的亮度。这里的“亮度”是指观测者在单位面上所接收的天体辐射流量,相当于光学中的照度。
19世纪中叶,天文学家发现,星的亮度每差2.512倍时,星等即差1等,这样1等星的亮度为2等星的2.512倍,2等星的亮度则为3等星的2.512倍,而1等星的亮度恰好等于6等星的100倍。
后来,利用望远镜和照相术把星等定得更为精确,开始用小数和负数来表示星等,即亮度比1等星更亮的刚称为“零等星”或“负几等星”, 如全天最亮的天狼星的视星等为负1.46等星,通常记作-1.46m;满月的视星等为-12.7m;太阳的星等是-26.7m。
用现在世界上最大的望远镜拍摄到的最暗星等为25m。由现代实验测定,零等星在大气外的照度是2.54×10-6勒克斯。简单地说,光度为1烛光的点光源在相距1米处所产生的照度就是1勒克斯。
在星图上人们为了便于认别,常常根据星等的大小,将星画成不同大小,点子愈大表示愈亮,点子愈小则愈暗。这并不是代表星本身的大小,只是表示它的亮暗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