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06月27日 09:30
人类生活的环境里充满了各种声音。干扰人们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即不需要的声音,就是噪声;另外,杂乱无章的声振动也称为噪声。
当噪声超过人们的生活和生产活动所能容许的程度时就形成噪声污染。噪声污染主要是针对人群的污染。噪声污染的危害表现为:可降低人的听力,并对神经系统产生影响;影响人的休息,降低劳动效率;干扰语言交谈和通讯联络。
根据产生噪声污染源(声源)的不同,噪声可分为四种:(1)工业噪声;(2)交通噪声;(3)社会生活噪声;(4)建筑施工噪声。
噪声污染有两个特点,一是声源停止发声后,污染立刻消失;二是随距离的增加噪声强度迅速衰减。根据噪声污染的特点,可以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控制噪声对人群的危害,这些工作统称为噪声污染控制。相应地,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分为两类。一类是将声源与人们的生产生活隔离开来。二类是降低声源的强度。
另外,环境管理部还将城市划分为不同的声功能区,规定不同的功能区噪声标准,以促进上述两种噪声污染控制措施的实施。环境保护法规规定,居住区的噪声标准严于工业区的标准;夜间标准严于白天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