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06月27日 09:54
容量是一定空间容纳某种物质的能力。环境容量是指某一环境区域内对人类活动造成影响的最大容纳量。就环境污染而言,污染物存在的数量超过最大容纳量,这一环境的生态平衡和正常功能就会遭到破坏。
环境容量大小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环境本身具备的背景条件,如环境空间的大小,气象、水文、地质、植被等自然条件,生物种群特征,污染物的理化特性等;二是人们对特定环境功能的规定。这种规定经常用环境质量标准来表述。
鉴于环境条件和污染物排放的复杂性,准确计算一定环境的环境容量是十分困难的,一般可借助数学模拟估算一定条件下的环境容量。就浓度而言,特定区域的某种污染的绝对容量(R)可用环境标准浓度值(W)和环境中已存在的浓度值即背景值(B)之差来表示,即R=W-B。
环境容量的概念是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提出的,1968年日本学者首先采用这个概念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至今环境容量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已有广泛应用,特别是应用于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区域环境规划。为保持城市的环境功能需要按环境制订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