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仁杰 2006年11月09日 10:46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第16条中明文规定:“综合类报纸、期刊应当开设科普专栏、专版”。这极大地鼓舞了广大科普工作者,特别是科普写(创)作人,使他们有用武之地,可为提高国民的科学素质出力。那么,综合类报刊对此的态度又如何呢?
这里不说期刊,只说那些综合类大报。各报基本情况与公布前的一个样。除《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等有专版,《羊城晚报》等少数几家有“科学小品”之类专栏外,绝大多数从中央到各省市区的大报都只有科技新闻版,而无科普专版或专栏。
据中国科协2001年公布的数字,我国公众达到基本科学素养的人口只占1.4%,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美国1990年己达到6.9%,欧洲共同体1989年达到4.4%。国民的科学素质,是指公众了解必要的科学知识,具备科学精神和科学世界观,以及用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判断及处理各种事务的能力。我国公众的科学素质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而且多年停滞不前,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羁绊和影响逐步显现。近年来,愚昧迷信蔓延,歪理邪说流行,伪科学抬头,让人们更充分认识到普及科学、提高国民科学素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因此,《科普法》的出台是非常及时的,其意义是深远的。
既然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就要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优势,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去开展,媒体更是义不容辞。作为纸质媒体的综合类报纸,其优势是出版及时、读者众多、影响面广,可结合新闻、社会热点焦点,联系地域实际和读者生活、思想实际开展科普工作,且报纸易传阅与保存,比电子媒体具有一定优势。
自20世纪80年代初期起,全国各综合类报纸纷纷出刊科普专版,或在综合副刊中辟有科普专栏,内容与现今《科普法》规定的基本一致,深受读者欢迎,还由此培育了一支优秀的科普创作人才和编辑人才。我国公众的科学素养虽还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但毕竟比改革开放前大有提高,这之中报纸的科普宣传立有大功。
但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起,许多大报在改版过程中纷纷砍掉原有的科普专版,改出在版眉上冠有“科技”字样的科技新闻版,而且形成风气。理由据说主要是为了突出报纸的新闻性、增加信息量。窃认为,加强科技新闻的报道是对的,但以此来替代科普,则失之偏颇。
根据《科普法》,科普的内容与任务是:“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而科技新闻是报道国内外有关科技的最新动态、消息,以及国家有关科技的政策、指示,传播的是信息,实际上是与国际新闻、社会新闻、体育新闻,娱乐新闻一样的专业信息。因此,不能以科技新闻替代科普,因为两者有很大区别。
既然己出台了《科普法》,就应该严格依法办事,各综合类报纸都应开设科普专栏、专版。可以考虑从两种办法中选用一种,一是定期单独出刊科普专版,二是从目前科技新闻版中划出一定版面作为科普专版或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