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宏 2006年07月21日 16:33
有一段时间,自称具有“神功异能”的张颖成了台湾的热点人物,每天台湾的电视、报纸都有关于她的追踪报道。
来自内地的张颖擅长表演“空中抓药”,而且声称自己的神功异能已得到中国官方研究机构的认证,她还有某些领导人的题词及合影。但是这次之所以引发如此大的轰动,却是因为许多戏剧性的精彩场面。
据报导,张颖先是在美国与一位姓江的台湾人结婚,而后以探望婆婆的名义去台湾。在台期间,她被身边朋友介绍到台湾大学电机资讯实验室表演“空中抓药”,引起了当地媒体的关注和报道。
由于有兴趣的人很多,而批评的声音也很强烈,张颖遂决定在召开记者会时做公开解释并表演。不料在表演过程中被一位魔术师指控是在欺骗作假,魔术师粘立人当场抓住她扶着桌子的左手,说桌子底下涂了腊,而变出来的中药原来是粘在上面。
经检查,桌子下面确有类似腊的一块东西,而闻起来还真有药味。张颖一方的人说,在记者会之前,张颖根本没来过此处;而魔术师则说只要有“托”便可搞定。经过这番折腾,张颖的情绪受到影响,曾经一度离开现场,表示不表演了。
后来在众人的要求下,她又重新露面,并且对一位病人吹气,令现场多数人闻到药味。但是在被要求继续表演“空中抓药”时,试了三次都未成功。魔术师说这已经证明了张颖没有超自然能力;而张颖则辨称是因为受到冒犯影响情绪才施展不了功能。
“抓药”的真假问题尚未澄清,事情又起了波澜。由于指控张颖作假,魔术师粘立人在次日深夜接到恐吓电话,整晚不敢回家,思前想后,他在第二天下午到警方报案。
这么一来,张颖是否涉嫌欺诈?她在台期间以所谓“人体透视”、“空中抓药”,并用抓的药给人治病是否属于非法行医?便成了社会的争论焦点。
台北警方开始对此立案调查,清查张颖在台的住处及相关证件,限制其出境;而台北市卫生局亦在配合调查张颖是否行医、是否索取费用、是否涉嫌触犯医师法。
台湾“医师法”二十八条规定:未取得医师资格,擅自执行医疗业务者,处一年以上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万元以上至十五万元以下;张颖在媒体面前公开表演有广告之嫌,可能触犯医疗法第五十九条“非医疗机构不得作医疗广告”的规定;张颖提供不明药物还可能涉及药事法相关规定;另外若隔空抓药被证明属于魔术手法,且有向人收费行为,这将涉嫌欺诈罪。
张颖应当在1993年到过507所做测试,起因是她藉所谓的“空中抓药”行医,有人相信是特异功能,也有人说这是迷信和骗术,所以地方上把她介绍到北京进行检验。
据参加检验的候书礼、蒋秀英介绍,当时曾要求洗澡沐浴,更换全身衣服;测试前检验双手清洁无夹带。然后在众目之下凭空“抓”出药丸。可是正式测试还没开始,就在检查中发现了她的手指根部夹有药丸,所以侯等人一直认为她是存心欺骗;另做测试也无有成功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