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瑞祥 2006年08月18日 14:07
一、“鬼”是怎样产生的? 鬼神观念并不是人类从来就有的,这一点早已为古人类学、考古学等做出了科学的证明。人类要产生诸如此类的观念,首先必须有一个最基本的条件,那就是思维能力已发展到一定程度,即已能够初步将自身与大自然从浑然一体的状态中分离出来,并已开始思考人与自然界的关系等带有世界观意味的问题时才有可能。
从逻辑上讲,在鬼的观念产生之前,应先产生两个前提性的观念——灵魂与灵魂不死。而这两个观念的产生,则首先是由于人类不能正确认识“梦”这一极为复杂的生理心理现象而造成的。
恩格斯说:“在远古时代,人们还完全不知道自己身体的构造,并且受自己梦中景象的影响,于是就产生一种观念:他们的思维和感觉不是他们身体的活动,而是一种独特的、寓于这个身体之中而在人死亡时就离开身体的灵魂的活动。” 这里所说的“受自己梦中景象的影响”有两种情况:一是梦见自己如何如何。或遇险、或惊恐、或逢吉,而且活灵活现。可是醒来一看,却烟消云散。二是梦见他人怎样怎样。倘若这个人是已经死去的,怎么还能与之相遇?于是就产生了一种疑惑,莫非在这血肉的躯壳中,还有一个可以离开肉体的“我”而存在的“灵魂”的“我”吗?莫非人死去的只是肉体,而灵魂是不死的?于是顺理成章,鬼的观念就产生了。
除此而外,还应有社会方面、心理方面的原因,诸如为了解除对死亡的恐惧,为了慰藉失掉亲人的悲伤,为了制约人们今世的行为等等。在这些原因的共同作用下,经过长时期的极为复杂的演变,在“鬼”的基础上,又逐渐产生了天堂地狱、今生来世等等鬼的观念系列。
二、“神”是怎样产生的? 在人类社会的早期,由于生产力极端低下,所决定的人类极端低下的认识能力,也就不可能对许多自然现象和生理现象作出科学的解释。人类根本不可能控制和改变自然界对自己的影响,根本不可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而只能一切听任自然界的摆布。
于是,自然界的事物及现象便成了“有心情的东西”、成了“人的东西”,日月星辰,山川土地,乃至花草树木,都被人格化,成了有灵性的东西,正所谓狐仙兔妖、草精树魅,万物有灵;雷公电母、山神水伯,一切皆神。
由此可见,所谓神,就是对自然事物和现象“人格化”的结果,神的本质就是人的本质的异化,不是神创造了人,而恰恰是人创造了神。
应该说,人类在当时对自然界作出这种有神论的解释,乃是一种历史的必然。因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他们除了崇拜自然界,向它祈求保佑之外,是不可能有别的选择的。
在原始社会,在有神论产生的早期阶段,人们所崇拜的还只是由那些具体的自然力被神化而成的自然神。在这里,那种压迫人的社会力量还没有得到反映。因而,在自然神的世界里,虽然威力有大小之分,但却没有那种严格的等级关系和隶属关系,而是一种自由的、各自为政的无政府状态。
进入阶级社会之后,经过一系列极为复杂的发展演变,反映社会异己力量的社会神才一一出现。在更进一步的发展阶段上,许多神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又都慢慢地转移一个万能的神身上,神的世界也就进入了等级森严的、有着严格隶属关系的秩序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