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顺 2006年12月22日 18:02
好人往往容易受骗。在生活中,无端地受小人所骗的事,时有发生。特别是对那些假借“科学”或“神通”之名行骗的伎俩,人们受自己知识见闻所限,一时难以识别。而现代骗子的一个高招,恰恰是通过种种手法,让你面对一种似乎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同时打着科学或哲学的旗号,加以似是而非的解释,借以诱你上当受骗。这正是现代迷信及其歪理邪说的常用伎俩。
要想识而破之,不入其圈套,就要保持头脑清醒,学习一点鉴别“眼见为实”的真假——其实是懂得区分“事实”和“解释”的本领。这是一种很重要的哲学素养。
首先,我们应当注意所见的“事实”究竟是什么?这里就大有讲究了。
比如:魔术师在舞台上,可以当着大家的面把一个人分成几段,移来移去。那么这里的事实是什么?是这个活人真的被肢解了吗?当然不是。——魔术师是决不会承认这一点的。因为魔术师是诚实的,他已经光明正大地事先声明:这是魔术。那么,成功的魔术所造成的是一种什么样的事实呢?应该说,仅仅是“使观众产生了‘一个人被肢解了’的视觉心理印象”这个引号内的事实,并不是真正杀人并使他复活那个事实。
相反,假如有人用魔术师同样的手法做了同样的表演,却大言不惭地宣布说:“我能够把一个人肢解,然后再让他复原。”那么这人一定是骗子。因为他标榜的是虚幻和假象,不是事实。然而,许多受骗者却分不清这里的两种事实,从而导致真假不辨。比如,有人通过某种表演,宣称“把水变成了油”,你不去考察水分子是否变成了油分子,只看有燃烧发生,就信以为真,那么就是没有抓住真正的事实。同样,有的人把(练功时)自我调理而得到的身心感受,当成了某位法师或巫师的“法力”所致,而不曾考虑到是心理暗示的效果,实际上是把一种事实当成了另一种事实。
俗话说:“眼见为实”。这句话其实并不错。问题是要懂得“眼见”的是哪种“事实”。受骗者往往错就错在不经严格考察,就轻易把“眼见之实”当成了“自在之实”。这样的错误往往是在不知不觉时发生的,其结果不是导致认识上的肤浅、简单化,容易受骗上当,就是容易主观武断。这个道理,在哲学上十分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