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怡翔 2007年02月07日 12:58
甘肃首届“丝绸之路节”受挫于迷信这件事情,令我一直同情,这倒不是因为我在甘肃工作了9年,视甘肃为第二故乡,而是因为这有点儿太荒唐,暴露出经济发展和文化发展的脱节。中国文字不像西方许多民族的文字,同音字较少,而是许多字同音异义。这本来和福祸没有任何关系,可为什么许多人却硬是通过谐音生发出相反的意义?这究竟有什么逻辑根据和经验根据?它实在得不到合理的说明。何况,有些字在不同的地区还有着不同的解释。就说“发”字吧,我是关中人,在关中人的观念中,“发”不完全是一个褒义词。除了“发财”之外,它还有令人忌讳的意义。比如,关中人把病情加重叫作“发病”,简称为“发”。伤口感染了,就说伤口“发”了。此外,“发”还有“出事”的意义,所以我1992年第一次在广州参加一次学术讨论会,看到有汽车上喷着醒目的大字“一路发”很是惊异:一路出事,谁敢坐这样的车?心里一阵嘀咕后,轻声问同伴,才知道广州人所谓的“发”仅仅是“发财”。所谓“一路发”就是一路发财。我听了虽然有些释然,却不禁发笑,因为按照关中的说法,这可不是好兆头。
江泽民主席所倡导的“三个代表”中有一个“代表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在市场经济越来越健康发展的形势下,这种因同音字的谐音功能所酿造出来的迷信是不是也应该得到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