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红 2007年09月19日 14:28
一天,笔者上班路过蔡正街,偶然遇上一位旧时的友人,他头发深长、胡须满面,衣着也不太整洁,看上去诚然叫人满腹狐疑。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他是由于老母刚刚去世还不足两个月,因而故意这番打扮的。这样做,人们称之为“禁忌”,据说,一是为了表示自己对前辈的哀痛和思念,于是按照旧时社会所流行的“有了丧事,百日不理发,百日不剃须”的习俗去追忆故人的悲伤感怀,以表其孝心;二是丧事之后定要改变自己的形貌,因为这样可以使其亡灵不能辨认,避免凶事殃及自身,给个人的前途带来不利。前者是我国(汉族及许多少数民族)旧时社会最为流行的一种民间禁忌的文化现象;后者则是至今还在中国大地上存留的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一种迷信习俗。
其实,所谓的民间禁忌,绝大多数本身就是一种迷信,也是一种巫术。它属于风俗惯习一类较为低级的社会控制形式。当然,禁忌虽是无行为表现,但它也绝不仅仅是传说故事中才有的天方夜谭式的神话,因为在日常生活里它是实实在在的存在于民众信仰之中的。
再说,现实里的人们,很多都相信灾祸的根源到处都有,它们往往潜伏在那些许许多多的事物之中,所以,各种场所、各种行为,甚至时间、方位、言谈、举止等,都有可能引出灾祸和厄运。这些个祸患,或者有迹象兆示于人,或者需要通过占卜才能知道它们的确切所在,总之,一切都是神的意志,人们最好是通过躲避的方式防止与这些祸患遭遇。
于是,迷信者便要求人们通过限制自我各个方面的行为,作茧自缚,把更多的自由让给神,这样才能与神达成谅解,从而避开凶厄灾祸。因此,迷信它的人们,不得不限制自己的行为,他们在一定的时间、一定的方位、一定的场合、一定的事物中有意地去掉某些个行为,并且采取不接触它、不看它、不听它、不说它、不吃它、不穿它、不干它、不想它等等。更为离谱的是,由于禁忌的主观意志的干预,甚至不得不出现个人行为随着民间信仰的发展而衍变得越来越驳杂纷纭,越来越变得过于繁多琐碎,以至于达到疯狂。
看来,“禁忌”作为一种观念形态,它是人们头脑的产物。虽然禁忌在稳定社会秩序方面也有过一定的功用,但其消极的性质决定了它在推动社会向前发展方面非但不能起到积极的作用,而且往往还会起到一些消极的作用。所以,如果一个社会要进步、要前进、要发展,那就势必要打破一些原有的禁忌的束缚,否则,就只能被消极的禁锢着。当然,这种对禁忌的“打破”,应该是建立在科学的认识的基础之上,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