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光涛 2007年11月07日 08:49
20世纪80年代初,鲍林研究所第一任所长罗宾逊向法院提出诉讼,状告鲍林研究所撕毁合约和伤害名誉,要求鲍林研究所赔偿所受损失。这不是一般的诉讼,他牵涉一个科学家应如何对待科学实验结果的诉讼。
鲍林研究所是1973年建立的科学与医学研究所,它专门进行正分子医学研究。所谓正分子医学是鲍林与精神病科医生霍金斯提出的。1968年他们著书声称:异常行为是由于分子失衡引起的,在合适的时间给予恰当的营养素分子可加以矫治。这种“为大脑提供最适当的分子环境特别是正常存在于人体的物质来治疗精神病”的理论和方法,称为“正分子精神病学”。
后来扩大到治疗各种难治的精神和身体疾病,因而又称为正分子医学和正分子疗法。1970年鲍林又声称口服维生素C1000毫克或更大剂量可防止感冒,1979年更进一步说大剂量维生素C对癌症可能有效。1986年更把维生素C说成是灵丹妙药。“可以增进健康,增加生活快乐,有助于防治心脏病、癌症和其它疾病,并且延缓衰老。”由于鲍林大力鼓吹维生素C的疗效,因此在成立鲍林研究所时,生产的维生素C占世界很大份额的荷夫曼、罗氏药业集团给予了最大捐助。
1978年根据鲍林的意见,利用动物进行大剂量服用维生素C的试验。他每日给一组小鼠服用5~10克维生素而另一组则不给。结果发现大剂量的维生素C可促进小鼠某些癌症的生长、发生皮肤癌的为对照组的3倍。这一结果是对鲍林鼓吹维生素C疗效的有力否定。鲍林作为开创了分子生物学研究先河的、并获得诺贝尔化学奖的著名科学家,理应正视实验结果,修正错误,但他为了自己的声誉和生产维生素C的厂家利益,采取了极其错误的作法。在罗宾逊向鲍林报告这项研究结果不久,突然被辞退,鲍林还当众宣称罗宾逊的研究粗浅、结果不确。并宰杀了实验动物,销毁了实验资料。
由于如此,为了讨回公道,罗宾逊向法院提出了诉讼。1983年此案在法庭外以赔偿57.5万美元了结。英国《自然杂志》为此事采访鲍林时,鲍林为挽回面子竟然说,研究所接受这种结案方式是因为付出的代价较小,而且厌烦旷日持久的官司;支付的费用只是对罗宾逊失去工作和法律诉讼费用的补偿。可是,法庭批准的协议上写明:其中42.5万元美元是对罗宾逊诽谤的赔偿。
虽然鲍林的正分子医学和维生素C的所谓疗效没有得到任何一个医学研究单位的实验证明,也没有对人有益的证据,没有被医学界所接受,而且还有实验证明,服用过大剂量维生素还可产生副作用和中毒,如维生素A、D、B、E,大剂量维生素C口服或500毫克以上静脉注射,尿中草酸和尿酸浓度会显著升高,可能促进易感者发生尿路结石;此外,还会引起腹泻和腹痛。这一切都说明鲍林鼓吹的正分子医学是伪科学。
伪科学是不能被科学实验证实的,因此它与科学是格格不入的,但为什么一个取得了很大成就的科学家会去相信伪科学,甚至提倡伪科学,鼓吹伪科学呢?原因无外乎有三:一是在自己不熟悉的科学领域冒充内行,不听该领域科学家和权威学术团体意见,自以为是胡乱表态。二是上当受骗,被一些假实验证据或者骗人的表演所蒙骗。三是名利思想作崇。对一些可靠的实验证据,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对合乎他口味的证据不管是真是假都津津乐道。他总想从不可能中找出可能,以便惊世骇俗,再创所谓新的科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