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利 2008年07月16日 15:01
目前,世界各国所使用的历法归纳起来分为三大类:阳历、阴历和阴阳合历。
阳历是根据太阳的运动周期来制定的。将地球绕太阳公转一周的时间定为一年,称作一个太阳年或回归年,其平均长度为365天5小时48分46秒(365.2422天),一年分为12个月。阳历是目前国际上通用的历法,又称为太阳历、公历、西历、格列历。阳历月的长短与月球的运动无关。
阴历(又称太阴历)是根据月亮的运动周期来制定的。人们将月亮圆缺晦明一次定为一个月,称为一个朔望月,其平均长度为29天12小时44分03秒(29.5306天)。取大月30天,小月29天,大小月相间排列。阴历取12个月为一年,历年长354.3672天。由于阴历一年比阳历一年少10.875天,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已不再使用这种纯粹的“阴历”了。
阴阳合历是将阴历和阳历协调起来的历法。我国农历就是典型的阴阳合历(在此特别强调一点,农历不是阴历!)。农历将月亮围绕地球运转一周所需时间(朔望月)和地球围绕太阳公转一周所需时间(回归年)并列为制定历法的依据。由于朔望月和回归年之间没有公约数,我国农历通过设置闰月的办法将二者巧妙地统一起来。
农历闰月的设置与“二十四节气”有关。“二十四节气”是我国历法家的杰出创作,为中国所独有,是我国各地安排农事活动的主要依据。由于“二十四节气”是地球围绕太阳公转一周的具体反映,它与阴历没有关系。“二十四节气”在阳历中的日期基本上是固定的,每月两个节气,上半年是每月的6日和21日,下半年是每月的8日和23日,最多相差一两天。在农历中,通过设置闰月将“二十四节气”恰当地分配在各月中,使之有稳定的季节特征,故“二十四节气”也就成为农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设置闰月,古人将从立春始至大寒这24个节气中逢单数者(立春、惊蛰……小寒)称为“节气”,逢双数者(雨水、春分……大寒)称为“中气”,且规定,农历月份(月序)由相应中气决定,即每个月中必须包含一个中气,如以雨水定正月,以春分定二月……依次类推,以大寒定腊月。这就是“以中气定月序”法则。一年中多数农历历月都含有中气,但由于一个节气加一个中气的平均长度(30.5天)比一个朔望月的长度要长,故当月的节气和中气的日期都要比上个月的要推迟一两天。当推迟到某个月只含有节气而无中气时,就定该月为上个月的闰月。这是因为农历把闰月看作是前一个月的重复,意为副月。如农历甲申(猴)年(2004年)二月后面一个月只含有一个节气(清明)而无中气(谷雨)。谷雨移到下一个月的初二去了,故该月就定为闰二月。
我国农历闰月的设置采用的是“19年7闰法”,即19年中含有7个闰月,平均2~3年出现一个闰月。设置闰月使农历年有平年(354天左右)和闰年(384天左右)之分。有闰月的农历年即农历闰年,其长度超过阳历一个回归年,而两次相邻“立春”的间隔月数相当于一个回归年。这时,农历年往往会出现两个“立春”现象,2004年〔农历甲申(猴)年〕就属于这种现象,民间称之为“一年两头春”或“两春”。反之,没有闰月的农历年即农历平年,由于其长度短于阳历一个回归年,就有可能没有“立春”出现,俗称“盲春”。如农历壬午(马)年,始于2002年2月12日,止于2003年1月31日,该年就无“立春”。
在农历年中有时会出现“立春”与春节恰好是同一天的情况,俗称“双春”或“同春”。这是因为,“立春”在阳历中有基本固定的日期,而在农历中没有固定日期。在农历中,“立春”最早可出现在上一年的腊月十五,最迟可出现在正月十五(如1984年和1966年的“立春”,阳历都是2月4日,农历分别在腊月十五和正月十五),换句话说,在农历腊月十五至正月十五整整一个月期间均有可能出现“立春”,而农历春节(正月初一)正处于此期间,故“立春”与春节同日是完全可能的。如1992年2月4日既是“立春”又是壬申(猴)年的春节。